教师工作量计算方法?
教师工作量的计算方法可以总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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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计算公式
教师工作量 = 教学工作量 + 科研工作量 + 其他工作量。
教学工作的具体计算
讲课工作量:
教授、副教授:计划学时 * 5
讲师:计划学时 * 6
助教:按讲师工作量的高限计算
公共外语课:计划学时 * 4 * 班数。
体育课:计划学时 * 4;重复班工作量 = 计划学时 * 2 * 班数。
辅导课、习题课、课堂讨论、批改作业:
辅导课、习题课:计划学时 * 4
课堂讨论:计划学时 * 5
批改作业:核准的批改份数 * (1/12 ~ 1/4)小时。
其他工作量的计算
标准课时:每位教师全年一般应完成 320 标准课时的教学工作量,每一标准课时相当于 4 工作小时。
附加工作量:
跨年级任课:每增加一个课时按 1.2K 计算
每周课时超过 12 节,超出部分每课时按 1.2K 计算
教师兼功能用房管理员:每周增加 1K
语文、英语作文纳入工作量:每周增加 2K。
临时性工作量:代课教师工作量在原工作量基础上,代课部分工作量按两倍计算。
其他相关说明
工作量津贴:
领导干部:按教职工平均数发放
其他专职职员:平均按照 150 * 90% 元/月标准,按考核名次发放
考勤:满勤计入 60 分,缺勤按次扣分。
这些计算方法可以根据不同学校的具体情况进行调整,以确保公平合理地评估教师的工作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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