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仪表举止?

教师的仪容仪表是教育工作中不可忽视的一部分,它不仅关系到教师的个人形象,更对学生产生潜移默化的影响。以下是一些关于教师仪容仪表的规范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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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型发式

发型应自然大方,不做流行夸张的发型,应注意修整边幅。

男士不留长发,女士可适度淡妆,发型要大方得体,不染指甲和过分夸张的发色。

面部修饰

工作期间不浓装艳抹,作过多修饰,不佩戴转移学生注意力的饰物。

女士可化淡妆,力求自然、清新、优雅,不浓妆艳抹,不使用气味浓烈的香水和化妆品。

着装

着装要整洁、文雅、大方、美观,切忌过露、过透、过紧。

夏天忌穿背心、吊带衫、超短裙和拖鞋。

男教师不能穿短裤、背心、无袖或无领的上衣;女教师不能穿着无袖、吊带、过露、过透的服装,不穿着低腰裤、超短裙等过短的服装。

鞋面保持干净整洁,不能穿拖鞋或拖鞋式凉鞋进入校园;女教师不穿触地声音过大的高跟鞋进入课堂;体育教师上课须穿运动服、运动鞋。

仪态

立姿要挺拔、自然;走姿要从容、自信;坐姿要端庄、文雅。

在公共场合保持良好的师表形象,做到“三不四坚持”,即不浓妆艳抹,不穿奇装异服,不恶语伤人,坚持讲普通话,坚持写规范字,坚持整洁着装,坚持礼貌待人。

表情

教师要有职业微笑的意识,真诚的微笑是待人友好热情的标志。

其他

教师在教学过程中应使用普通话教学,多用敬语“请”字和尊敬手势,不侮辱学生人格,不挖苦讽刺学生,不对学生体罚或变相体罚。

在进出校门、课间活动、办公室礼仪等方面也有具体要求,如主动向值勤教师和学生问候,不在上课时间接打电话,不在走廊大声接打电话等。

这些规范旨在帮助教师树立良好的职业形象,以身作则,为学生提供一个积极、健康的学习环境。教师应注意自己的仪容仪表,遵守相关规定,展现出专业、得体的风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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