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万不要做资产评估?

以下人员不得从事资产评估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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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故意犯罪或在评估、财务、会计、审计活动中因过失犯罪而受刑事处罚,自刑罚执行完毕之日起不满五年的人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资产评估法》第十一条的规定,这些人终身不得从事评估业务。

评估专业人员违反法律规定,签署虚假评估报告的人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资产评估法》第四十五条的规定,这些人员将被责令停止从业两年以上五年以下,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责令停止从业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终身不得从事评估业务。

建议:

如果你或你认识的人有上述犯罪记录,应避免从事资产评估业务,以免触犯法律并受到相应的处罚。

对于希望进入资产评估行业的人员,应确保自己具备专业资格和良好的职业道德,以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并维护行业的公信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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