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峰人事?

赤峰市在人事职称方面主要执行的是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的相关规定,并结合赤峰市的实际情况进行具体实施。以下是一些关键点和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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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审范围

在赤峰市各类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体经济组织等用人单位中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

与用人单位建立了劳动(聘用)关系的专业技术人才以及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自由职业者。

在赤峰市就业的港澳台专业技术人才及持有相关外籍人员证件的人员。

符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技能人才与专业技术人才职业发展贯通的实施意见》范围的高技能人才。

评审权限

经自治区人社厅核准,赤峰市人社局组建6个评审委员会,分别负责不同专业系列的职称评审工作。

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

基层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

职业农民系列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

中小学教师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

评审结果查询

通过赤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进行查询。

具体步骤:访问官方网站,找到“人才服务”栏目,然后点击“职称评审查询”链接,输入相关信息即可查询评审结果。

申报评审时间

2023年职称评审的申报截止时间为当年职称申报截止时间,具体日期以评委会组建单位年度评审工作通知要求为准。

2024年职称评审的申报截止时间为6月14日,评审和公示时间为9月30日前,具体时间安排见《2024年报送材料时间安排表》。

申报程序要求

申报人需要提交的相关材料包括学历、资历、任职年限、业绩成果(论文、奖项、荣誉等)、继续教育审验卡等。

申报工作结束后,不再补报相关材料。

特殊政策

公务员(含列入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人员)和离退休人员不得申报评审或考核认定职称。

公示和投诉

评审结果和相关人员名单会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可以通过来电、来函、来访等方式向市人社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反映问题。

以上信息提供了赤峰市在人事职称评审方面的基本框架和操作流程,建议申报人员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准备材料,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申报和评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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