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编制教师体检项目?

浙江教师编制的体检标准主要参照《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实施办法(试行)》以及《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相关文件执行。具体体检项目可能包括以下几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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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常规检查:

包括身高、体重、血压等。

内科检查:

包括病史搜集、心肺、肝、脾、神经系统等。

外科检查:

包括病史搜集、甲状腺、乳腺、浅表淋巴结、皮肤、四肢关节、头颈部男性外生殖器检查、肛门直肠检查等。

眼科检查:

视功能检查(含视力、色觉)、眼睑、结膜、泪器、眼肌、角膜、功膜、瞳孔等。

耳鼻喉科检查:

包括听力、耳、鼻、喉等相关检查。

口腔检查:

包括口腔健康、牙齿等。

妇科检查 (限女性):包括相关妇科检查。

心电图:

检查心脏电活动。

腹部B超检查:

检查腹部器官。

胸部X线检查:

检查肺部情况。

血常规化验:

包括血常规、尿常规、肝功能、肾功能、梅毒、艾滋等。

此外,还有一些特殊项目如:

器质性心脏病伴心功能不全者。

血压超过18.66/12KP(140/90毫米汞柱)、低于11.46/7.4KP(86/56毫米汞柱);单项收缩压超过21.33KP(160毫米汞柱)、低于10.66KP(80毫米汞柱);舒张压超过12KP(90毫米汞柱)、低于6.66KP(50毫米汞柱)。

结核病未治愈者。

支气管扩张病未治愈者。

慢性肝炎肝功能不正常者(肝功能正常的乙型肝炎病毒携带者除外)。

有各种恶性肿瘤病史者。

各种结缔组织疾病(胶原疾病)、内分泌系统疾病。

各种肾脏疾病伴肾功能不全者。

有癫痫病史、精神病史、癔病史、夜游症。

肺切除超过一叶、肺不张一叶以上。

类风湿病影响肢体功能者、慢性骨髓炎。

麻风病患者、未治愈;性病患者。

青光眼、视网膜、视神经疾病(陈旧性或稳定性眼底病除外)。

两眼矫正视力之和低于5.0者(体检实施中遇此情况,用标准对数视力表中相应的小数记录法,记录两眼视力之和再折算成5分记录数值)。

根据专业要求检测辨色力不合格者。

两耳听力均低于2米。

上肢或下肢不能运动;两下肢不等长超过5厘米/脊柱侧弯超过4厘米,肌力二级以下;显著胸廓畸形。

严重的口吃,口腔有生理缺陷及耳、鼻、喉疾病之一妨碍教学工作者。

以上是浙江教师编制体检的一般标准和特殊项目,具体要求可能会因招聘单位的要求有所不同。建议您参照最新的官方文件或招聘公告,以获取最准确的体检标准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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