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教师职称评审?
2018年教师职称评审工作已经展开,主要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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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领导
学校成立职称评审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评审工作的组织和实施。
组成职称评审工作专家委员会,成员包括校长、副校长、相关部门负责人及骨干教师代表,具体名单及职责已在通知中明确。
评审原则
坚持公开、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按照上级有关职称评审方案进行。
晋升职称的人员实行回避制度,确保评审的公正性。
参评资格
教师申报参评中、高级职称必须全面符合上级行政部门关于教师申报各级各类职称的政策条件。
评审程序及方法
制定学校职称评审推荐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
审核申报表及有关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规范性。
组织各类评定内容、考核等,决定推荐人选,并进行公示。
具体程序包括本人书面申请并述职,学工处、教务处、行政办分别统计相关工作量,职称领导小组对证件进行审核,最终确定推荐人选并上报。
其他要求
申报人员需满足《青海省中小学教师水平评价基本标准条件》要求,包括基本条件、业绩能力水平和任职资历等。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能参加评审:年度考核确定为基本合格及以下等次的;已脱离原专业技术岗位从事非专业技术工作的;离职进修、患病或非因公负伤等原因连续6个月不能坚持工作的;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从事有偿家教等查证属实的;触犯刑律保留公职的;玩忽职守造成重大责任事故的;职称评审时提供虚假材料被通报未满五年的;其他不符合职称评审规定的。
评审政策及条件
各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教育行政部门要充分认识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工作的重要性,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遵循教育规律和教师成长规律,组织实施好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工作。
突出分类评价,完善评价标准,把师德放在教师评价的首位,重师德、重能力、重业绩、重贡献,引导教师潜心育人。
严格岗位结构比例,按照职称评审与岗位聘用制度紧密衔接要求,在核定的岗位结构比例内开展评审。
材料准备及报送
教师需准备相关的业绩材料,包括教学成果、科研项目、获奖情况等,并确保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规范性。
报送时间至关重要,教师应时刻关注相关通告,确保按时报送材料。
以上是2018年教师职称评审工作的主要内容和要求,希望对参与评审的教师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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