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育教师工作量标准?

体育教师的工作量标准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gdata[title]}

体育教学

包括体育课教学,每周基本工作量为:

高等学校和中等专业学校:10-12学时。

中学:12-14学时。

小学:14-16学时。

每节课(90分钟)高等学校和中等专业学校计为2学时,中小学每节课计为1学时。

组织早操、课间操、课外体育活动和课余训练

早操(课间操):

高等学校和中等专业学校每两次算1学时。

中小学每5次算2学时。

课外体育活动和课余训练:

高等学校和中等专业学校按核准的实际小时计。

中小学每一次(40分钟以上)算为1学时。

组织纳入学校工作计划的体育竞赛活动:

校内竞赛每天按8学时计。

校外竞赛每天按10学时计。

体育锻炼标准和体育合格标准的测试、统计

均应核计一定的工作量。

其他活动

组织大课间体育活动,每一次算一个学时。

辅导校体育代表队,每小时以1学时计算。

辅导群众性体育群众活动,可按标准的实际小时计。

科研和教材编写

纳入计划从事科学研究和教材、教学资料编写的体育教师,可按核准的工作时数计入工作量。

工作服装和补贴

体育教师按每人每年不低于200元的标准发放工作服装补贴,并随物价的变化予以调整。

这些标准旨在确保体育教师能够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完成各项体育教学和相关活动,同时保障其工作量和报酬的合理性。

免责声明:本站所有文章内容,图片,视频等均是来源于用户投稿和互联网及文摘转载整编而成,不代表本站观点,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其著作权各归其原作者或其出版社所有。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侵犯到您的权益,请在线联系站长,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