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公派出国留学研究生管理规定》,如果公派留学生不归国,他们需要承担以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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赔偿费用:
必须赔偿全部留学基金资助的费用。
支付违约金:
需支付留学基金资助费用的30%作为违约金。
可能面临行政处分:
对于在职人员,如果未经批准逾期不归,可能会被停薪留职,并在一定期限后根据情况决定是否保留公职。
可能列入黑名单:
不守信用的个人可能会被列入黑名单,影响将来的工作和生活。
可能取消公派留学资格:
擅自变更留学国别、留学身份和留学期限,或者从事与学业无关活动,都可能按违约处理,取消公派留学资格。
可能面临法律追偿:
留学基金委可依法追偿违约人的责任。
如果公派留学生在国外有工作,他们还需要征得单位和派遣部门的同意,并可能需支付相应的损失赔偿。
需要注意的是,这些规定是为了确保公派留学生能够按照约定回国服务,以充分利用国家对他们的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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