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中小学教师职称?
贵州省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已经历了改革,目前分为初级职务、中级职务和高级职务三个级别。改革旨在健全制度体系、拓展职业发展通道、完善评价标准和创新评价机制,形成一个以能力和业绩为导向、社会和业内认可为核心的评价机制,并与事业单位岗位聘用制度相衔接。
![{$gdata[title]}](https://www.gzcmjy.com/upload/img/o6d93c2nd480qdxa7kkzflp0i.jpeg)
具体的评审条件如下:
一级教师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
任现职以来,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获优秀教学成果奖市(州)级一等奖(排名前5)以上或县(市、区)级特等奖(排名前3);或获教育科研优秀成果奖市(州)级二等奖(排名前5)以上或县(市、区)一等奖(排名前3);或获优质课竞赛、教师教学技能比赛市(州)级二等奖以上或县(市、区)一等奖。
获县(市、区)级政府表彰或获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表扬1次以上。或累计担任班主任、辅导员、思政干部、共青团团干工作3年以上(获硕士以上学位的为2年),获县(市、区)级以上优秀班主任、优秀辅导员等称号。或所带班级、幼儿活动在县(市、区)级以上评选中获奖。
在课程、教材、教法研究方面做出突出成绩,其课程教材资源或教育教学成果在所在县(市、区)推广,提供佐证材料并由县(市、区)级教育行政部门出具推广效果证明;或幼儿教师开展县(市、区)级公开交流活动3次以上。
中小学教师高级职称论文发表要求
高级和正高级职称需要公开发表较高质量的论文。具体要求为:
高级职称:公开发表较高质量论文2篇。
正高级职称:出版本专业教育教学专著1部以上(10万字以上),并公开发表本专业高水平论文3篇,或公开发表高水平论文5篇,其中2篇为近三年发表。
其他要求
基本条件: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良好,身体健康。
学历要求: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相应学科的学位。
教学工作年限:具有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所需的教学工作年限。
教学成果:具有一定的教学成果,如教学论文、教学设计、教材编写等。
业务能力:具有一定的业务能力,如教学技能、教学方法、教育教学管理能力等。
继续教育:具有一定的继续教育经历,如参加学术会议、培训班等。
建议教师们在准备职称评审时,仔细对照上述条件,提前准备好所有需要的材料和成果,以确保评审的顺利进行。
免责声明:本站所有文章内容,图片,视频等均是来源于用户投稿和互联网及文摘转载整编而成,不代表本站观点,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其著作权各归其原作者或其出版社所有。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侵犯到您的权益,请在线联系站长,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