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教师产假规定?

根据《贵州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五十五条的规定, 贵州省的教师产假为158天。具体规定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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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产假 :女职工生育享受15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

难产增加产假:

难产的情况下,增加产假15天。

多胞胎增加产假:

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流产产假

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

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其他假期:

符合政策生育的,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女方增加产假60天,男方享受护理假15天。

建议在申请产假时,提前了解并准备好相关证明材料,以确保能够顺利享受假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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