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教师资格认定?
广州教师资格认定的相关信息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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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定范围
户籍在广州市的社会人员(含在职、待业人员)。
持有广东省居住证(居住证上的“现居住地址”为广州市)并在有效期内的外省市户籍人员。
广州市内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专科应届毕业生、在读研究生和广州市幼儿师范学校全日制应届毕业生。
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的港澳台居民。
驻穗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
认定条件
思想品德条件: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在“信用广州”公共信息管理系统无诚信不良记录者。
学历条件:
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必须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
申请认定小学教师资格,必须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
申请认定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必须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申请认定高级中学教师资格,必须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或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包括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高级中学文化课、专业课教师资格),必须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或者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认定流程
申请人可通过“穗好办”APP进行网上报名和材料审核申报,无需现场提交资料。
所需材料包括身份证明、毕业证书、学历鉴定、普通话等级证明、学业成绩单、专业技术职务证书或工人技术等级证书、无犯罪记录证明等。
普通话水平应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
认定时间
广东省教师资格认定报名时间通常在每年4月、6月、10月,具体报名时间请关注广州市教育局发布的最新公告。
注意事项
所传照片应与“中国教师资格网”一致,如因照片不合格而影响本人申请教师资格证的,责任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申请人普通话水平等级测试信息在“国家普通话水平测试网”或在“中国教师资格网”报名时已核验的,自动同步,不需要提交;不能通过核验的,请联系参加普通话测试的测试站开具测试等级证明。
建议:
申请人应提前准备好所有所需材料,并按照“穗好办”APP的指引完成网上报名和材料审核申报。
注意关注广州市教育局发布的最新公告,以确保不错过报名和认定的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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