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教育课程标准?

《教师教育课程标准(试行)》是为了规范和引导教师教育课程与教学,培养造就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而制定的。它体现了国家对教师教育机构设置教师教育课程的基本要求,是制定教师教育课程方案、开发教材与课程资源、开展教学与评价,以及认定教师资格的重要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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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理念

育人为本:

教师是幼儿、中小学学生发展的促进者,在研究和帮助学生健康成长的过程中实现专业发展。教师教育课程应反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吸收研究新成果,体现社会进步对幼儿、中小学学生发展的新要求。

实践取向:

教师是反思性实践者,在研究自身经验和改进教育教学行为的过程中实现专业发展。教师教育课程应强化实践意识,关注现实问题,体现教育改革与发展对教师的新要求。

终身学习:

教师教育课程应引导未来教师树立终身学习的理念,不断更新知识和技能,适应教育改革的需要。

课程结构

教师教育课程广义上包括公共基础课程、学科专业课程和教育类课程。本课程标准专指教育类课程。课程结构优化以“三个面向”为指导,构建体现先进教育思想、开放兼容的教师教育课程体系。具体包括:

公共基础课程:科学设置,体现先进教育思想。

学科专业课程:紧密结合学科理论与教育实践。

教育类课程:不少于一个学期,强化实践环节,加强师德修养和教育教学能力训练。

课程内容

课程内容应包括: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有机融入课程教材中。

学科前沿知识:反映学科的最新发展。

教育改革和教育研究最新成果:充实到教学内容中。

儿童研究、学习科学、心理科学、信息技术的新成果:及时吸收,提升教师的专业素养。

实施要求

制定课程方案:根据《教师教育课程标准(试行)》的学习领域、建议模块和学分要求,制订有针对性的幼儿园、小学和中学教师教育课程方案。

开发教材与课程资源:依据标准开发符合要求的教材和教学资源。

开展教学与评价:按照标准进行教学活动和教师资格认定。

通过实施《教师教育课程标准(试行)》,可以创新教师培养模式,强化实践环节,加强师德修养和教育教学能力训练,着力培养师范生的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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