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对教师进行考核?
学校对教师的考核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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积分制考核
学校实行积分制,分数称为教师德能勤绩分,一年计算两次,以学生一个年级的上下两期核算,两期之和为年度积分。
考核内容
考核从自身建设和履行岗位职责两方面进行,主要包括师德师风、出勤履职、工作量、教育教学工作、争先创优等。
考核方式
绩效考核按学校考核组考评和教师互评两种方式进行。考核总得分=学校考核组评分*70%+教师互评分*30%+加分项得分。
考核细则
学校考核组考评的基准分共计100分,其中师德师风10分,考勤10分,安全工作10分,工作量15分,教育教学过程25分,教育教学业绩30分。
考核结果应用
考核结果主要用于每年教师的评优、评先、岗位晋级(从高到低确定)及末位淘汰(从低到高确定)。
考核组织
考核领导小组由校长任组长,成员包括副校长(副书记)、工会主席、总账会计等。领导小组下设考核工作小组,由常务副校长任组长,副校长任副组长,小组成员包括教导处、教科室、政教处、总务处、安全办等部门负责人以及三名教师代表。
考核周期
考核分春秋两学期进行,两学期的考核得分各按50%计入年度考核总分。
其他规定
学校(含各处室)布置的任务不按时完成或不按时提交检查的每次扣5分。例会、政治学习无记录的每次扣0.5分,全期无记录扣10分。上课时教师让学生自习或做作业,而自己则玩手机或无故离开课堂的扣2分/次,监考期间被上级部门通报批评的两倍扣分。
这些考核内容和方式旨在全面评估教师的工作表现,激励教师提高教育教学水平,促进学校整体教学质量的提升。建议学校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制定详细的考核细则和操作流程,确保考核的公平性和有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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