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教师职称?
江西省的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体系包括正高级、高级和一级教师的评审。评审工作遵循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并且注重师德、能力、业绩和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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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条件
拥护党的领导 ,热爱祖国和人民,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
,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和《江西省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八不准”》,爱岗敬业,关爱学生,教书育人。
具备相应的教师资格及专业知识和教育教学能力,在教育教学一线任教,切实履行教师岗位职责和义务。
任现职以来年度考核和师德考核为称职(合格)以上等次的次数,达到申报上一级职称基本任期年限的要求,并至少各有1次优秀(正高级教师2次)。
学生(家长)评教优秀率达到75%以上(正高级教师85%)。
按照规定参加继续教育培训,并达到规定要求。
身心健康,坚持正常工作。
具体条件
学历经历 正高级: 博士研究生毕业后,取得中学一级教师职务任职资格,并从事中学一级教师工作二年以上;硕士研究生毕业后,从事教学工作八年以上,取得中学一级教师职务任职资格,并从事中学一级教师工作五年以上;大学本科毕业后,从事教学工作十年以上,取得中学一级教师职务任职资格,并从事中学一级教师工作五年以上;大学专科毕业后,从事教学工作十二年以上,取得中学二级教师职务任职资格,并从事中学一级教师五年以上。 适用范围乡村中小学教师职称
资格设置:乡村中小学教师职称设置副高级和中级两个层级,名称对应为乡村中小学高级教师和乡村中小学一级教师。
基本条件:与上述基本条件一致,但需额外强调信息技术应用能力达到县级教育部门考核要求。
评审流程
个人申请:
教师对照竞聘条件,按照规定程序向聘用学校提出申请竞聘。
单位考核推荐:
学校根据人社部门核定的教师岗位空缺数量和工作需要,公布拟聘岗位数及竞聘条件,并制定竞聘工作方案,竞聘工作方案须经学校全体职工大会或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后组织实施。
公示:
经过个人申请、单位考核推荐后,评审委员会将对推荐的人选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评审:
公示期满后,评审委员会将对公示无异议的人选进行评审,确定最终通过人员名单。
注意事项
违反职业道德:
凡有违反《江西省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八不准”》、以非法方式表达诉求等严重影响损坏教师形象和声誉行为的,当年及次年均不得申报。
考核不合格:
年度考核或师德考核被确定为不称职(不合格)等次者,当年及次年均不得申报。
弄虚作假:
伪造学历、资历、业绩,剽窃他人成果等弄虚作假者,从当年起3年内不得申报。
以上信息基于最新的政策文件,具体评审要求和流程可能会有更新,建议关注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或教育厅的最新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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