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市教师资格认定?
太原市教师资格认定的相关信息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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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定范围
户籍在太原市的社会人员(含在职、待业人员)。
持有太原市居住证并在有效期内的外省市户籍人员。
太原市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在读研究生和幼儿师范学校全日制应届毕业生。
驻并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
太原市具有办学资质院校开设的中等学历层次幼儿教育类专业的应届毕业生。
在太原市学习、工作和居住的港澳台居民,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可在居住地申请认定,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可在教师资格考试所在地申请认定。
认定机构及联系方式
太原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资质认定一科:0351-2366315、0351-2366244。
迎泽区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社会事务股:0351-2110876。
认定程序
申请人可在户籍所在地、居住地(须办理当地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就读学校所在地(仅限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和在读研究生、专升本学生,含港澳台学生)申请认定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
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员需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进行网上申报。
网上报名时间为:
第一批:2024年4月15日8:00至4月26日17:00。
第二批:2024年6月17日8:00至6月28日17:00。
第三批:2024年9月14日8:00至9月25日17:00。
证书发放时间由各认定机构自行安排,请及时关注各认定机构发布的通知公告。申请人持有“教师资格证书”,同时“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由申请人递交本人人事档案管理单位,归入本人人事档案。
其他相关说明
对于全日制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生(包括全日制教育硕士),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程序除不需要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外,其他程序与非师范生相同。
普通话水平测试在“网上申报”之前获得合格证书即可。
建议:
申请人应提前了解并确认自己是否符合认定条件,准备好所有必要的材料,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网上申报和现场确认。
关注各认定机构发布的通知公告,确保及时领取教师资格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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