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学校教师职称?

中等职业学校教师的职称等级和名称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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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课、专业课教师职称

高级:正高级讲师、高级讲师

中级:讲师

初级:助理讲师

实习指导教师职称

高级:正高级实习指导教师、高级实习指导教师

中级:一级实习指导教师、二级实习指导教师

初级:助理级实习指导教师、员级实习指导教师

基本条件

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职称评审的基本条件包括:

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热爱职业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

具备符合《教师资格条例》规定的教师资格及专业知识和教育教学能力,在教育教学一线任教,达到本地区教育行政部门及学校关于教学工作量、教育培训、教师考核等有关要求。

身心健康,心理素质良好,能全面履行岗位职责。

专业课教师和实习指导教师到企业或生产服务一线实践的时间符合教育部等部门制定的《职业学校教师企业实践规定》的要求。

学历(学位)、资历要求

正高级职称

正高级讲师: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或学士以上学位,聘任副高级职称满5年。

正高级实习指导教师: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或学士以上学位(具有3年以上企业工作经历的,可放宽至大学专科学历),聘任副高级职称满5年。

副高级职称

高级讲师:具有博士学位后,聘任中级职称满2年。

其他相关信息

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职称分别与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等级相对应,正高级对应专业技术岗位一至四级,副高级对应专业技术岗位五至七级,中级对应专业技术岗位八至十级,助理级对应专业技术岗位十一、十二级,员级对应专业技术岗位十三级。

县以下基层有效职称评价条件标准适用于全省县以下基层下列单位教育教学人才。

这些信息为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职称的评审提供了详细的指导和依据。建议教师们根据最新的职称评审条件,认真准备相关材料,积极参与评审,以获得相应的职称晋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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