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范围包括什么条件?

住房保障范围通常包括以下几类条件和群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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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低保、低收入、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

申请人须具有本市城镇常住户口,或在本市实际居住且取得《居住证》。

低保家庭:全体家庭成员均享受城镇低保。

低收入家庭:人均年收入在10800元(含)以下。

中等偏下收入家庭:人均年收入在27000元(含)以下。

住房限制标准:低保、低收入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在15平方米(含)以下;中等偏下收入家庭在本市无住房且租房居住。

家庭成员不得拥有机动车辆(两轮、三轮摩托车和残疾车除外)和经办企业(能证明实际收入少于限制标准除外)。

城镇新就业无房职工

申请人具有本市城镇常住户口,或在本市实际居住且取得《居住证》。

具有全日制大中专以上学历,且毕业未满五年。

年收入在31400元(含)以下。

在本市无住房,或父母有住房但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在15平方米以下且租房居住。

在市区就业并连续缴纳社保1年及以上。

申请人不得拥有机动车辆(两轮、三轮摩托车和残疾车除外)和经办企业(能证明实际收入少于限制标准除外)。

稳定就业外来务工人员

具体条件由市县政府制定。

其他需要住房救助的特殊困难家庭

具体条件由市县政府制定。

以上信息根据2020年的政策制定,具体条件可能会随着时间和地方政府的政策调整而有所变化。建议联系当地住房保障部门获取最新的保障范围和条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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