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工作如何考核?

进行审计考核时,可以采取以下步骤和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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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定考核的组织形式和方式

审计机关与内审协会可以直接进行检查考核,也可以组织联合检查考核。

各单位可以参照相关办法自行组织考核。

考核方式应结合定性和定量,采取自查与抽查、互查等方式进行。

考核的主要内容

内部审计机构管理要求

内部审计机构是否健全,是否由本部门、本单位负责人直接领导,能否独立行使内部审计职权,对本部门领导人负责并报告工作。

内部审计机构设置和人员要求

对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设立内部审计机构的单位,是否按照规定设立了独立的内部审计机构。

审计程序符合性

按审计项目组成审计小组,明确审计组负责人(主审)。

了解被审计单位基本情况,并进行内部控制制度的符合性测试。

正确编制审计实施方案,并报主管领导批准。

除突击检查审计及不适合发出书面审计通知的事项外,审计项目提前发出书面审计通知书。

按照批准的审计方案实施审计工作。

审计实施阶段完成后,以内部审计机构的名义向集团公司分管领导或懂事长提交审计报告,并书面征求被审计单位的意见。

对征求意见函反映的情况,逐条落实后将审计报告提交给本部门分管领导或权力机构,并根据领导审定意见,以内部审计机构名义拟定审意见书(若有处理、处罚事项,还应拟定审计决定书)。

审计工作质量

通过对审计单位的内部文件和报告进行审查,评估其业务水平和工作质量。

对审计单位的实际工作场所进行考察,了解其机构设置、人员素质和工作环境等情况。

组织面试,检验审计人员的专业知识和技能,评估其业务能力和沟通协作能力。

通过对委托单位和被审计单位进行满意度调查,了解审计工作的客户满意程度。

评估审计单位的业绩,包括工作完成情况、问题发现和整改情况等,可结合实际情况进行综合评价。

审计人员考核

工作业绩考核:对工作行为的结果进行评价和认定,考核审计人员一定期间内对审计机关的贡献和价值。

能力考核:包括理解能力、业务能力、创新能力、组织能力、协调能力等。

工作态度考核:评估审计人员的工作认真程度和责任心。

考核方法

定性评价

通过审计机关的自评、内审和外审等途径,对审计工作进行综合评价,发现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定量评价

通过统计分析、实地调查和专家评议等方式,对审计工作的质量和效果进行量化分析和评估。

全面性原则

考核应涵盖内部审计工作的各个方面,包括审计计划的执行、审计方法运用、审计发现的质量、审计建议的有效性等,确保考核的全面性和完整性。

重要性原则

在全面考核的基础上,应重点关注对企业影响较大的审计项目和审计成果,突出考核的重点和针对性。

定量与定性相结合原则

考核应尽量采用定量指标,如审计项目完成数量、审计发现问题的金额等;对于难以量化的指标,如审计人员的职业素养、沟通能力等,可采用定性评价的方式,确保考核的科学性和合理性。

动态性原则

考核应根据企业的发展战略、经营环境和内部审计工作的实际情况进行动态调整,确保考核的适应性和有效性。

考核主体

内部审计部门负责人:负责对本部门内部审计人员的工作进行考核。

审计委员会:作为内部审计工作的监督机构,对内部审计部门的整体工作绩效进行考核。

相关业务部门:作为内部审计工作的服务对象,对内部审计工作的满意度进行评价。

通过以上步骤和方法,可以全面、系统地进行审计考核,确保审计工作的高质量执行和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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