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峰市教师资格证认证?
赤峰市2024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已经启动,认定工作实行“全区通办”,申请人员可以在内蒙古自治区内任意盟市、旗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申请认定。以下是认定工作的相关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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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定人员范围
户籍在赤峰市的人员。
持有赤峰市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的外盟市、外省市户籍人员。
赤峰市内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在读专升本学生和在读研究生(专升本学生和在读研究生只能使用已经获取的学历参加认定)。
持有赤峰市签发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的人员,持有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的港澳台人员。
驻赤峰市部队现役军人、武警。
认定条件
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人员,符合《教师资格条例》规定的思想品德条件、学历条件和考试相关条件。
认定流程
申请高中、中等职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人员,网上报名时认定机构、确认点选择“赤峰市教育局”。
报名后,请根据本人实际情况到户籍地、居住证所在地或就近旗县区教育局提交相关材料,本人无需到市教育局进行现场确认。
提交材料具体时间、地点请关注相关旗县区教育局公告。
注意事项
认定地与户籍所在地、居住地或就读学校所在地不一致的申请认定人员的无犯罪记录核查,按照《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自治区2024年“全区通办”事项清单的通知》文件中“《通办清单》涉及公安机关的‘无犯罪记录证明’‘全区通办’事项,不纳入‘全区通办’综合受理窗口,申请人在户籍地或居住地公安派出所办理”的要求执行。
建议申请人员及时关注赤峰市教育局及相关旗县区教育局的公告,了解具体的报名时间和材料要求,确保认定工作顺利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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