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教师十不准?

幼儿教师十不准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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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不准大声吓斥、体罚幼儿。

2. 不准穿奇装异服、高跟鞋、披长发。

3. 不准吃幼儿加点食品或在公共区域吃东西。

4. 不准让幼儿脱离老师的视野。

5. 不准让陌生人把幼儿随意接走。

6. 不准接受家长送给的任何礼物。

7. 不准让幼儿的活动区域脏乱不堪。

8. 不准对幼儿生病、拉尿裤子视而不见。

9. 不准开展无准备、无计划的教育活动。

10. 不准在带班期间收发短信、手机聊天或长时间接打电话。

这些规定旨在确保幼儿教师在工作和生活中遵守职业道德和行为规范,为幼儿创造一个安全、健康、有序的成长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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