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二级教师职称?
小学二级教师职称在过渡之前属于初级职称,对应的等级是十三级,职务名称被称为三级教师。在教师职称制度改革之后,小学二级教师统一为 员级职称,对应的等级依然是十三级,只是职务名称变为三级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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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二级教师的评价条件包括:
学历资历条件
具备硕士学位;
具备学士或大学本科学历,在教育教学岗位见习1年期满并考核合格;
具备大学专科学历,并在三级教师岗位任教2年以上并考核合格;
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学历,并在三级教师岗位任教3年以上并考核合格。
育人工作条件
具有积极向上的职业追求,比较熟练地掌握教育学生的原则和方法,引导学生健康成长工作取得一定成绩,能独立撰写经验总结材料或德育案例;
胜任班主任工作,任现职以来担任班主任工作1年以上。
教育教学能力
比较熟练地掌握教育学生的原则和方法,能够胜任班主任、辅导员工作,教育效果较好;
掌握教育学、心理学和教学法的基础理论知识,具有所教学科必备的专业知识,能够独立掌握所教学科的教学大纲、教材、正确传授知识和技能;
掌握教育教学研究方法,积极开展教育教学研究和创新实践。
其他条件
具备学士学位或者大学本科毕业学历,见习期1年期满并考核合格;
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学历,并在小学、初中三级教师岗位任教2年以上;
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学历,并在小学三级教师岗位任教3年以上;
2年内没有出现因工作失职而引发事故造成损失、体罚学生、变相体罚学生、参加有偿补课、或其他侵害学生或家长利益的行为;
没有伪造学历、资历、业绩材料和剽窃、抄袭他人成果等弄虚作假或违反学术规范等情况。
建议小学二级教师在评审职称时,仔细对照评审条件,提前准备好所有需要的材料和业绩,以提高评审通过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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