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教师职称?
吉林教师职称的评聘工作主要依据《吉林省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实施办法》(吉人社联〔2022〕59号)。以下是一些关键点和评聘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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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聘范围及条件
在吉林省范围内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在教育教学一线工作满20年,现受聘在高级教师岗位满5年或乡镇及以下学校在教育教学一线工作累计满30年,现受聘在高级教师岗位满10年,且符合《教师法》和《吉林省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实施办法》等规定条件的在职在岗人员。
已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或已办理退休手续的教师,不得参加评聘。按人事管理权限已办理延迟退休手续的教师可参加评聘。
本次申报人员学历年限、任职(聘任)年限、业绩成果截止时间均为2024年12月31日。
评聘原则及导向
始终坚持师德师风为首要标准,切实纠正过于注重教学、忽视育人等现象,将师德师风置于中小学教师评价的核心位置,强化对教师思想政治素质的考察。
学历条件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根据所教学段学生的年龄特征和思想实际,能有效进行思想道德教育,积极引导学生健康成长,比较出色地完成班主任、辅导员等工作,教书育人成果比较突出。
具有所教学科坚实的理论基础、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教学经验丰富,教学成绩显著,形成一定的教学特色。
具有指导与开展教育教学研究的能力,在课程改革、教学方法等方面取得显著的成果,在素质教育创新实践中取得比较突出的成绩。
胜任教育教学带头人工作,在指导、培养二级、三级教师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取得了明显成效。
具备博士学位,并在小学、初中一级教师岗位任教2年以上,或具备硕士学位、学士学位、大学本科毕业学历,并在小学、初中一级教师岗位任教5年以上,或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学历,并在小学、初中一级教师岗位任教5年以上。城镇中小学教师原则上要有1年以上在薄弱学校或农村学校任教经历。
这些条件旨在确保评聘工作的公正性和专业性,鼓励教师在教学和育人方面做出突出贡献,并强调师德师风的重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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