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岗教师工资2015?

2015年特岗教师的待遇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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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资性补助标准

中央财政和省财政对特岗教师服务期内的工资性补助标准由2014年的年人均2.4万元提高到2015年的年人均2.8万元。

从2014年10月1日起,提高特岗教师工资性标准,年人均西部由2.7万元提高到3.1万元,中部由2.4万元提高到2.8万元。

工资制度和标准

特岗教师在聘任期间,执行国家统一的工资制度和标准。

其他津贴补贴由各设岗县(市)根据当地同等条件公办教师年收入水平和中央补助水平综合确定。

特岗教师年收入水平原则上不低于当地同等条件公办教师年收入水平。

社会保险和福利

中央财政按人均年1.896万元的标准拨付,凡特设岗位教师工资性年收入水平高于1.896万元的,高出部分由地方政府承担工资支出。

提供必要的交通补助、体检费和按规定纳入当地社会保障体系,享受相应社会保障待遇,政府不安排商业保险。

特岗教师在三年服务期内买五险一金。

期满后的安排

服务期满后,可享受国家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从事“三支一扶”和扶贫工作的各项优惠政策。

愿意留在当地继续任教的,所在地政府要为其落实工作岗位与编制,与当地正式教师享受同等待遇。

综上所述,2015年特岗教师的待遇包括中央财政提供的工资性补助、执行国家统一的工资制度和标准、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以及在服务期满后享有一系列就业和编制方面的优惠政策。这些待遇旨在吸引和支持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任教,提升农村教育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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