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教师体检标准?
四川教师公招的体检标准主要参照《教师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并参考了最新的《教师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以及国家人社部、教育部和卫生部的相关规定。具体体检项目包括身高、体重、血压、血脂、血糖、心电图、肝功能、肾功能、腹部B超、血尿常规、肝炎筛查、胸透、耳鼻喉科检查等。
![{$gdata[title]}](https://www.gzcmjy.com/upload/img/rmewhmlwk8qfponj11kzt63hnge4iq.jpeg)
体检标准中,以下情况视为不合格:
1. 各种器质性心脏病(如风湿性心脏病、心肌病、冠心病、先天性心脏病等),但先天性心脏病不需手术者或经手术治愈者合格。
2. 血液系统疾病(单纯性缺铁性贫血除外,血红蛋白男性高于90g/L、女性高于80g/L合格)。
3. 结核病(但原发性肺结核、继发性肺结核、结核性胸膜炎临床治愈后稳定1年无变化者,肺外结核病临床治愈后2年无复发且经专科医院检查无变化者合格)。
4. 慢性支气管炎伴阻塞性肺气肿、支气管扩张、支气管哮喘。
5. 慢性胰腺炎、溃疡性结肠炎、克罗恩病等严重慢性消化系统疾病。
6. 各种急慢性肝炎及肝硬化。
7. 恶性肿瘤。
8. 色盲色弱、口腔缺陷影响发音、听觉障碍等。
9. 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
此外,四川省教育厅还有关于教师资格认定的体检办法和指导意见,这些文件也可能对教师公招的体检标准有所补充或调整。
建议参加四川教师公招的考生在报名前仔细阅读相关文件,了解具体的体检标准和要求,以确保顺利通过体检。
免责声明:本站所有文章内容,图片,视频等均是来源于用户投稿和互联网及文摘转载整编而成,不代表本站观点,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其著作权各归其原作者或其出版社所有。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侵犯到您的权益,请在线联系站长,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