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性资产评估的对象?
资源性资产评估的对象是 资源性资产实物形态的价值。资源性资产是指特定主体所拥有和控制的,能够通过现代科学技术取得、已经被开发利用,并且能用实物度量和货币计量的自然资源,这些资源能够给特定主体的未来经营带来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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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评估对象包括:
矿产资源资产:
包括矿产资源实物资产、矿业权、地质勘查成果专有权、单项固定资产等。
森林资源资产:
包括林木资产(如幼龄林、中龄林和未成林造林地上的幼树等)、林地资产、林地经营权无形资产、森林景观资产等。
其他资源资产:
包括浅海及大陆架水域、草地、草山及其上的动植物等。
因此,资源性资产评估的主要对象是这些资源性资产的实物形态及其价值,而不仅仅是使用权或所有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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