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产评估收费的问题?
资产评估的收费问题主要遵循《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法》和相关的地方性指导文件。以下是一些关键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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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原则
资产评估服务实行有偿服务,收费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自愿有偿、诚实信用和委托人付费的原则。
收费方式
资产评估收费可以采用计件收费、计时收费或计件计时收费相结合的方式。
差额定率累进收费
收费标准分为五档,具体费率如下:
100万元以下(含100万元):差额计费率为8‰
100万元至1000万元(含1000万元):差额计费率为3.5‰
1000万元至5000万元(含5000万元):差额计费率为1.2‰
5000万元至10000万元(含10000万元):差额计费率为0.75‰
10000万元至100000万元(含100000万元):差额计费率为0.05‰
100000万元以上:差额计费率为0.01‰
计时收费
计时收费标准分为四档:
法人代表(首席合伙人)、首席评估师(总评估师):500-800元/人小时
合伙人、部门经理(项目负责人):300-450元/人小时
注册评估师:200-300元/人小时
助理人员:100-150元/人小时
特殊情况
对于证券业务的资产评估服务,收费标准可不受上述上浮幅度限制,由双方协商确定具体收费标准。
对于破产企业、特困企业和国家级贫困县(市)的法定资产评估服务,收费标准下浮幅度不限,由双方协商确定具体收费标准。
最低收费
按上述计算收费总额不足1500元的按1500元收取。
法律依据
资产评估收费一般依据账面原值,没有账面原值或没有作价入帐的资产可以按评估值计算。
建议
在进行资产评估时,建议委托人与评估机构进行充分沟通,明确收费标准及相关事宜,以确保收费的透明度和合理性。同时,评估机构应遵循相关法律法规,确保收费行为的合法性和规范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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