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国有企业资产评估?
厦门市国有资产评估主要遵循以下规定和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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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机构
厦门市国资委负责市属企业国有资产评估项目管理工作,指导和监督区属企业国有资产评估项目管理工作。
厦门市财政局负责市属国有资产评估项目管理工作,指导和监督区属国有资产评估项目管理工作。
评估项目管理
厦门市企业国有资产评估项目管理实行核准制和备案制。
核准制适用于净资产帐面价值≥5000万元的国有企业实施整体改制、股份制改造、破产清算涉及的国有资产评估项目。
备案制适用于帐面净值1000万元以上的非整体性资产转让、拍卖、置换、投资或产权变动涉及的资产评估项目。
评估对象
企业在以下情况下,应当对相关国有资产进行评估:
整体或部分改建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
以非货币资产对外投资、偿还债务。
合并、分立、破产、清算。
非上市公司国有股东股权比例发生变动。
企业产权(股权)转让。
资产转让、置换。
法律、法规、规章规定需要评估的其他事项。
企业在以下情况下,应当对所涉及非国有单位的相关资产进行评估:
收购非国有单位资产和企业产权(股权)。
接受非国有单位以非货币资产出资。
评估程序
国有资产评估按照下列程序进行:
申请立项。
资产清查。
评定估算。
验证确认。
评估报告
经核准或备案的资产评估报告自评估基准日起有效期为1年。
市国资委下达的资产评估项目核准文件或经市国资委备案的资产评估项目备案表是企业办理产权登记、股权设置和产权转让等相关手续的必备文件。
培训与监督
厦门市资产评估协会定期举办培训班,提升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的专业水平和行业素养。
这些规定和程序旨在确保国有资产评估的规范性、公正性和透明度,维护国有资产出资人和企业法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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