喀什地区教师职称?
喀什地区的教师职称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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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教师:
有乡镇学校的事业编制老师,工作八年,职称为二级教师。
高级教师:
喀什地区有教师获得自治区级中小学高级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正高级教师:
喀什市有6位正高级教师在开展送培送教活动。
特级教师:
喀什市也有特级教师参与送培送教活动。
讲师职称:
有研究生学历的讲师职称教师。
建议:
职称评审:喀什地区教师职称评审工作遵循“坚持标准,保证质量,全面考核,择优晋升”的原则。
评审范围:包括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系列自治区高级、各系列(专业)“定向评价 定向使用”高级(含正高级)、中级、初级职称评审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均可申报。
评审条件:教育教学或科研经验丰富,原则上应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以高级教师为主,持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
这些信息可以帮助了解喀什地区教师职称的当前状况和评审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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