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的技术职称?

教师专业技术职务是根据中国各级各类学校教育教学需要而设置的教师工作岗位。根据1986年中央职称改革领导小组转发的国家教育委员会制定的相关条例,教师专业技术职务分为以下几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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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等学校

教授

副教授

讲师

助教

中学

高级教师

一级教师

二级教师

三级教师

小学

高级教师

一级教师

二级教师

三级教师

中等专业技术学校

高级讲师

讲师

助理讲师

教员

此外,还有一些特殊领域的教师职称,如研究员、正高级工程师、正高级农艺师、正高级技师、正高级医师等,以及研究型机构和实验室中的教师职称,如研究员助理、助理研究员、高级实验师、实验师等。

教师专业技术职务的填写需要遵循以下基本要求:

职务名称:

应选择与自己岗位和学历相符合的职务名称,确保名称准确、明确、整洁、规范。

转化系数:

反映教师职务水平的关键指标,需要根据所在单位的规定或政策来填写相应的转化系数。

参考依据:

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文件和总结经验的规定来进行填写,同时参考所在单位的职称评审标准和职务评审办法。

教师专业技术职务的评审和认定需要经过相应的评审委员会,并由行政领导根据岗位设置和限额实行限期聘任(任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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