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行为十不准?

教师行为十不准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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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准有违背国家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的言行,不准参加邪教组织和封建迷信活动。

不准破坏团结,拨弄是非,无中生有,造谣中伤,侮辱伤害同事和领导

不准讽刺、挖苦、歧视、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

不准迟到、早退、空岗、串岗

不准从事有偿家教或向学生家长索要财物、托办私事

不准乱停乱放车辆,上班、放学不准与学生抢道。进入校园,不准骑行

不在学校抽烟,不准在工作日或值班期间饮酒

不准说脏话、粗话,不准随地吐痰,不准乱倒(扔)废茶叶、水果皮等垃圾

不准推诿扯皮、敷衍塞责学校安排的各项工作

不准带手机进课堂,不准在集会时闲聊、玩手机、看书报等

这些规定旨在规范教师的行为,维护教育的公平性和纯洁性,保障学生的身心健康和全面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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