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产评估后如何报价?

资产评估的报价通常遵循以下几种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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差额定率累进收费办法

根据资产金额的大小划分收费档次,分档计算收费额,各档累加为收费总额。具体收费标准分为五档,具体费率如下:

100万元以下(含100万元):1‰

100万元以上-1000万元(含1000万元):0.5‰

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含5000万元):0.2‰

5000万元以上-10000万元(含10000万元):0.15‰

10000万元以上-100000万元(含100000万元):0.05‰

100000万元以上:0.01‰

注意:按上述计算收费总额不足1500元的按1500元收取。对于证券业务的资产评估服务收费标准,可不受上述上浮幅度限制,由双方协商确定具体收费标准。对于破产企业、特困企业和国家级贫困县(市)的法定资产评估服务收费标准,下浮幅度不限,由双方协商确定具体收费标准。

计时收费

收费标准分以下四档,不足1小时按1小时计费:

法人代表(首席合伙人)、首席评估师(总评估师):500-800元/人小时

合伙人、部门经理(项目负责人):300-450元/人小时

注册评估师:200-300元/人小时

助理人员:100-150元/人小时

上述标准为最高限标准。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应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制定具体收费标准。

市场调节价

对于非法定资产评估服务,即自愿委托的资产评估及相关服务,实行市场调节价。具体收费标准由资产评估机构与委托人协商确定,应考虑以下因素:

耗费的工作时间和执业成本

评估业务的难易程度

委托人的承受能力

注册资产评估师可能承担的风险和责任

注册资产评估师的社会信誉和工作水平等。

建议

明确评估目的和对象:不同的评估目的和对象可能需要采用不同的价格标准,如市场价值、重置成本、收益现值等。

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资产评估收费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自愿有偿、诚实信用和委托人付费的原则,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评估准则进行。

协商确定收费标准:对于非法定资产评估服务,资产评估机构应与委托人充分协商,确保收费合理且符合双方利益。

公示收费标准:资产评估机构应在营业场所显著位置公示评估项目、收费标准等信息,接受社会监督,避免价格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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