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的资产包括哪些内容?

政府单位资产主要包括以下几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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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币资金:

包括库存现金、银行存款、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财政应返还额度等。

固定资产:

指使用期限超过1年,单位价值在规定标准以上,并且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质形态的资产,如土地、建筑物、机器设备等。

无形资产:

指不具有实物形态而能够为使用者提供某种权利的非货币性资产。

长期股权投资:

政府单位持有的其他单位股权。

应收款项:

包括应收账款、预付账款、其他应收款等。

存货:

指行政单位在工作中为耗用而储存的资产,包括材料、燃料、包装物和低值易耗品等。

投资性房地产:

政府单位持有的用于投资目的的房地产。

流动资产:

指可以在1年以内(含1年)变现或者耗用的资产,包括库存现金、银行存款、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财政应返还额度、应收及预付款项、存货等。

在建工程:

行政单位已经发生必要支出,但尚未交付使用的建设工程。

非流动资产:

政府单位所拥有的长期资产,如长期投资、长期借款等。

应付账款:

政府单位所欠他人的款项。

长期负债:

政府单位长期借款等长期负债。

所有者权益:

政府单位所有者的权益,包括资本、公积金、盈余公积等。

这些资产是政府单位为履行职责和提供公共服务而获取和持有的,是政府单位运转的重要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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