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资格证体检病史?

在教师资格证体检中,既往病史是一个重要的部分,需要如实填写。以下是一些常见的既往病史填写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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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实填写

既往病史包括心脏病、肝炎、哮喘、精神病、癫痫、结核、皮肤病、性传播性疾病等。

考生应如实填写患病时间、治愈等情况,不得隐瞒,否则后果自负。

具体疾病名称

如果有既往病史,应具体填写疾病名称,例如“患有先天性心脏病室间隔缺损,缺损0.3cm,曾在阜外医院确诊,不需要手术,现生长发育良好,体育成绩达标”。

治愈情况

对于已经治愈的疾病,如肺结核,应注明“现已痊愈”。

对于未治愈的疾病,如癫痫、精神病等,应详细说明病情及治疗情况。

重大疾病史

重大疾病史,如心脏病、肺结核、肝炎等,需详细填写病情及是否已治愈。

对于有重大手术史的考生,应注明手术时间、地点及手术情况。

残疾考生

残疾考生应在既往病史栏内描述残疾部位,并注明是否有残疾证及证件号码。

无病史

如果没有既往病史,则填写“无”。

其他注意事项

体检当日须空腹。

对于出现呼吸系统疑似症状者,增加胸片检查项目。

孕妇可免做胸片检查项目,但需提供相关检查报告及诊断证明书。

总之,在填写教师资格证体检表时,务必实事求是地填写既往病史,确保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以免影响体检结果和后续的教师资格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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