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产评估师转入流程?
资产评估师转会流程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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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市区域内转所
办理转所的注册会计师或注册资产评估师需经转出和转入单位同意,签章后向市注协/评协报送转所材料。
市注协在收到转所申请材料后7个工作日内为资产评估师办理有关转所手续。
跨地方协会区域转所
本地转外地:
市注协在收到转所申请材料后7个工作日内为资产评估师办理转出手续。
需提供《资产评估师转所申请表》(一式四份),市注协签署意见并加盖转所专用章,在中国资产评估协会执业会员管理系统中进行转出操作,留存1份转所材料,并将其余材料交转所申请人。
外地转本市:
市注协在收到有关材料后7个工作日内为资产评估师办理转入手续。
需提供《资产评估师转所申请表》,市注协签署意见并加盖转所专用章,在中国资产评估协会执业会员管理系统中进行接收操作,留存1份转所材料,并将1份《资产评估师转所申请表》交转所申请人保管。
提交材料
向省评协会员部提交以下转所材料:
本人转所申请书,注明是否是合伙人或股东及转所原因。
转出、转入资产评估机构出具的资产评估师转所申请表。
与转入机构签订的劳动合同复印件。
人事档案存放证明或退休证明的复印件。
转出机构出具的解聘协议。
身份证复印件。
省内转所提交一式三份材料,跨省转所提交一式四份材料,复印件需同时提供原件备查。
审核与办理
省评协在受理转所申请资料后,在七个工作日内审核办理完成。
经审查符合转所条件的,省评协为其办理转所手续,并在中国资产评估协会行业管理平台系统进行转所操作。
建议:
资产评估师在办理转所时,应确保所有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并按照规定的流程进行操作。
提前了解并准备好所有必要的材料,以确保转所过程顺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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