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资产评估相关规定?

企业资产评估规定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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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用范围

《企业国有资产评估管理暂行办法》(国资委令第12号)第二条规定,适用于各级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履行出资人职责的企业及其各级子企业涉及的资产评估。

评估情形

企业发生以下行为时,应当对相关资产进行评估:

收购非国有单位的资产。

其他涉及非国有资产评估的情形。

评估机构委托

企业发生需要评估的行为时,应由其产权持有单位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资产评估机构进行评估。

当企业接受非国有资产时,一般由接受非国有资产的企业委托评估。

评估原则

执行企业价值评估业务时,应当遵守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勤勉尽责,保持应有的职业谨慎,独立进行分析和估算并形成专业意见。

评估程序

根据评估目的,明确评估对象,合理使用评估假设,选择适当的价值类型,恰当运用评估方法,履行必要评估程序,形成评估结论。

监督管理

各级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负责其所出资企业的国有资产评估监管工作,并制定企业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工作制度,完善资产评估项目的档案管理,做好项目统计分析报告工作。

评估结果使用

资产评估结果经核准或备案后,企业应依法使用,并在必要时进行公示和备案。

这些规定旨在规范企业国有资产评估行为,维护国有资产出资人合法权益,促进企业国有产权有序流转,防止国有资产流失。企业及其产权持有单位应严格遵守相关规定,确保资产评估的独立、客观和公正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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