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产评估档案的相关规定?
资产评估档案管理规定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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档案内容
资产评估档案包括工作底稿、资产评估报告以及其他相关资料。
工作底稿分为管理类工作底稿和操作类工作底稿。管理类工作底稿包括为受理、计划、控制和管理资产评估业务所形成的工作记录及相关资料。操作类工作底稿是指在履行现场调查、收集评估资料和评定估算程序时所形成的工作记录及相关资料。
档案保存期限
资产评估档案的保存期限不少于十五年。属于法定资产评估业务的,保存期限不少于三十年。
档案管理责任
资产评估档案由资产评估部门妥善管理。各业务部门应当指定专人专职(或兼职)负责本部门的业务档案管理工作,配合档案管理部门完成业务档案的移交、归档等工作。项目负责人应当负责对所承办业务项目的业务档案归档过程和归档质量全面负责。
档案保密制度
资产评估档案的管理严格执行保密制度。除财政部门、资产评估协会依法依规调阅以及其他依法依规查阅的情形外,资产评估档案不得对外提供。
档案归档与整理
业务小组外勤工作完成后,项目负责人应指定专人(一般为该项目的报告编制人)对已出具报告的内、外勤工作底稿进行整理。
工作底稿应按公司业务规程中有关规定整理后,移交行政管理部档案管理员处存档。各项业务工作底稿可分为管理类工作底稿和操作类工作底稿,两类工作底稿分门别类,按顺序整理。
档案所有权
业务档案的所有权属于本单位。
这些规定旨在规范资产评估业务档案管理,有效保护和利用档案,明确业务档案的归档内容、归档形式、保管期限、管理责任以及其他档案管理工作中的重要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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