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宾正规资产评估流程?

宜宾的资产评估流程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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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立项

国有资产占有单位需提出资产评估立项申请书,并由其主管部门签署意见后,报国有资产管理行政主管部门。

国有资产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在收到立项申请书后,应在十日内下达是否准予评估立项的通知书。若超过十日未批复,则自动生效,并由国有资产管理行政主管部门补办批准手续。

资产清查

评估人员在委托方自查的基础上,以委托方提供的登记表或评估申报明细表为准,对委估资产进行核实和鉴定。

应对受托单位的债权、债务进行全面清查,核实资产账面与实际是否相符,经营成果是否真实。

评定估算

国有资产评估机构依据批准的评估立项通知书,接受评估委托,按其规定的范围对委托资产的价值进行评定和估算。

评估机构在评估后向委托单位提交资产评估结果报告书。

验证确认

国有资产占有单位收到资产评估报告书后,提出资产评估结果确认申请报告,连同评估报告书及有关资料,经上级主管部门签署意见后,报批准立项的国有资产管理行政主管部门确认。

国有资产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在四十五日内组织审核,提出审核意见,并下达资产评估结果确认通知书。如资产评估报告不符合要求,则根据情况做出修改、重评或不予确认的决定。

编制评估计划

根据评估业务具体情况编制计划,包括主要过程、时间进度、人员安排等。

现场调查

对评估对象进行现场调查,获取必要的资料,了解评估对象现状。

收集整理评估资料

收集涉及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的资料,并保证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

评定估算形成结论

根据所收集的资料和选定的评估方法进行评定和估算,形成初步评估结论。

编制出具评估报告

对初步评估报告进行内部审核后,出具正式的资产评估报告。

整理归集评估档案

对工作底稿、评估报告及其他相关资料进行整理,形成评估档案。

报告审核与确认

评估报告需经过内部审核,必要时还需主管部门审查同意,并报同级国有资产管理确认。

与申诉

若对评估结果有异议,相关方可向上一级国有资产管理申请复核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建议在进行资产评估时,各方应严格按照上述流程操作,确保评估过程的规范性和公正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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