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产评估新老转换?
资产评估新旧转换主要涉及2012年至2017年取得部分考试科目合格成绩的转换规则,以及2017年起科目调整后的转换规定。以下是具体的转换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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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至2016年取得部分考试科目合格成绩的转换
选择一:按照原来5个考试科目要求,参加剩余科目的考试。若考试结束后仍未全科通过,则有效成绩对应转换至新科目。
选择二:参加新科目考试。有效成绩按上述对应关系转换至新科目。
2017年起科目调整后的转换规定
原考试科目《资产评估》有效成绩:可转换为《资产评估基础》和《资产评估实务(二)》2个科目的合格成绩。
原考试科目《财务会计》和《经济法》:必须全部通过,才能转换为新考试科目《资产评估相关知识》的合格成绩,只通过1个科目,不能转换为新科目。
原考试科目《资产评估》、《机电设备评估》和《建筑工程评估》:必须全部通过,才能转换为新考试科目《资产评估基础》、《资产评估实务(一)》和《资产评估实务(二)》3科的合格成绩。只通过其中1个科目或2个科目,不能转换为新科目。
成绩有效期
2012年至2017年的原科目成绩转换为新科目后,有效成绩从2017年起计算,调整后的资产评估师(含珠宝评估专业)资格考试成绩实行4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
这些规定为资产评估师考试的科目转换提供了明确的指导,帮助考生更好地规划学习和考试进程。建议考生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合适的转换方式,并充分利用有效成绩,以确保顺利通过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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