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产评估师新旧兑换?
资产评估师新旧科目转换主要遵循《资产评估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规定。以下是一些关键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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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考试科目与新科目的对应关系
原考试科目《资产评估》的有效成绩,可转换为新考试科目《资产评估基础》和《资产评估实务(二)》2个科目的合格成绩。
原考试科目《财务会计》和《经济法》2科必须全部通过,才能转换为新考试科目《资产评估相关知识》的合格成绩。只通过1个科目,不能转换为新科目。
原考试科目《资产评估》、《机电设备评估》、《建筑工程评估》3科必须全部通过,才能转换为新考试科目《资产评估基础》、《资产评估实务(一)》、《资产评估实务(二)》3科的合格成绩。其中,《机电设备评估》和《建筑工程评估》只通过其中1个科目或2个科目,不能转换为新科目。
成绩转换的时间
2012年至2017年的原科目成绩转换为新科目后,有效成绩从2017年起计算,调整后的资产评估师(含珠宝评估专业)资格考试成绩实行4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
其他注意事项
资产评估师考试自2017年起,考试科目由原《资产评估》、《经济法》、《财务会计》、《机电设备评估》、《建筑工程评估》5科调整为《资产评估基础》、《资产评估相关知识》、《资产评估实务(一)》和《资产评估实务(二)》共4门科目。
资产评估师转所步骤各地均有差异,一般步骤包括填写《转所表》、转出和转入资产评估机构签署意见、携带材料到省评协办理等。
建议:
如果有旧科目的成绩,建议查看最新的考试大纲,确认具体的转换规则。
如果计划进行科目转换,建议提前了解并确认所有相关细节,以确保转换过程顺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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