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资产的评估流程包括?
国有资产评估程序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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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立项
需要进行资产评估的单位应按隶属关系向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提交资产评估申请书,并附具评估前的财产目录和有关会计报表等。
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接到申请后,在规定期限内进行审核并作出是否进行评估的决定,通知申请单位及其主管部门。
资产清查
受委托的资产评估机构对资产占用单位全面进行资产、债权、债务清查,核实资产账面与实际是否相符,经营成果是否真实,并作出鉴定。
评定估价
评估机构根据资产原值、净值、新旧程度、重置成本、获利能力等因素,按照国有资产管理部门规定的评估方法,对资产价值进行评定估价。
评估工作结束后,向委托评估的单位提出资产评估结果报告书。
验收确认
委托评估的占有单位取得资产评估结果报告书后,报国有资产管理行政主管部门确认资产评估结果。
国有资产管理行政主管部门收到报告书后,组织审核、验证、协商,确认资产评估结果,并下达确认通知书。
其他相关程序
选择资产评估机构:委托人有权自主选择符合规定的评估机构,并与其订立委托合同。
资产评估员进行评估:评估机构指定至少两名评估专业人员承办,进行现场调查、资料核查验证和分析整理。
出具资产评估报告:评估专业人员选择合适的评估方法,编制评估报告,并由评估机构内部审核和盖章。
资产评估报告盖章与保存:评估报告应当由至少两名承办该项业务的评估专业人员签名并加盖评估机构印章,并按规定保存。
这些程序确保了国有资产评估的合法性、公正性和透明度,保障了国有资产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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