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茅台无形资产评估?

茅台无形资产评估主要依据以下资料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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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贵州茅台酒公司的营业执照;

2. 企业2011年第三季度的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

3. 企业2010年的审计报告;

4. 国家资产管理局《资产评估操作规范意见(试行)》;

5. 中国人民银行2011年9月30日关于调整贷款利率的公告;

6. 企业会计制度及有关情况一览表;

7. 企业概况简介和历史沿革;

8. 其他与被评估资产相关的资料。

评估方法采用收益法,通过预测被评估无形资产经济寿命期内各年的预期收益,并用适当的折现率折现求和,得出评估基准日的现值,以此确定被评估无形资产的价格。收益法的基本原理是资产的购买者为购买资产而愿意支付的货币量不会超过该项资产未来所能带来的期望收益的折现值。收益法的适用前提条件为:

1. 被评估资产必须是能够用货币衡量其未来期望收益的单项或整体资产;

2. 产权所有者所承担的风险也必须是能用货币来衡量的。

收益法的计算公式为:

\[

\text{被评估资产的评估值} = \sum_{i=1}^{n} \left( \text{未来第} i \text{年资产的预期收益} \times \text{折现率} \right) / (1 + \text{折现率})^i

\]

其中:

被评估资产的评估值:未来第i年资产的预期收益;

折现率:预期收益年限。

评估过程重点在于确定收益期限、预期收益和折现率三个参数:

1. 收益期限的确定:估价对象自估价时点起自预期未来可以获取收益的时间。法律或合同、企业申请书分别规定有法定有效期限和受益年限的,可按照法定有效期限与受益年限孰短的原则确定。本例中定为五年。

2. 预期收益的确定:以以往茅台酒的税后利润为参照。

通过以上步骤和方法,可以对贵州茅台的无形资产进行较为科学的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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