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体资产评估费用由谁出?

集体资产评估费用的承担方主要遵循“谁主张,谁负担”的原则。具体承担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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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告承担:

原则上,评估费用应由提出评估请求的一方承担,即原告。

被执行人承担:

在执行阶段,如果需要对被执行人的财产进行评估,则评估费用先由申请执行人垫付,最终由被执行人负担。

双方共同承担:

在某些情况下,评估费用可能由买卖双方各承担一半,或者按照原告索赔金额与法院最终支持金额的比例承担。

因此,集体资产评估费用的承担方可能是原告、被执行人或双方共同承担,具体取决于案件的具体情况和法院的判决。建议在实际操作中,当事人应明确评估费用的承担方,并在必要时通过法律途径进行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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