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产评估师考试科目变动?

资产评估师考试科目已经历了多次改革,最新的改革内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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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条件调整

根据《资产评估法》的要求,现在的考试报名条件为在高校取得大专以上学历的公民均可参加资产评估师资格考试。

考试科目调整

原来的考试科目包括《资产评估》、《经济法》、《财务会计》、《机电设备评估》和《建筑工程评估》共5个科目。

改革后的考试科目调整为《资产评估基础》、《资产评估》、《资产评估知识》、《资产评估实务(一)》和《资产评估实务(二)》共4个科目。

科目转换规则

原考试科目《资产评估》的有效成绩可以转换为新考试科目《资产评估基础》和《资产评估实务(二)》的合格分数。

原考试科目《财务会计》和《经济法》必须全部通过,才能转换为新考试科目《资产评估相关知识》的合格成绩。

原考试科目《资产评估》、《机电设备评估》和《建筑工程评估》3科必须全部通过,才能转换为新考试科目《资产评估基础》、《资产评估实务(一)》和《资产评估实务(二)》的合格成绩。

过渡期安排

为保证考试科目调整平稳过渡,原5个科目的考试形式继续保留1年。首次报名人员及未取得任意一个考试科目合格成绩的非首次报名人员,需要参加新科目的考试。

2012年至2016年取得部分考试科目合格成绩的人员,可以根据原5个科目的要求参加剩余科目的考试,若未全科通过,则有效成绩对应转换至新科目。

这些改革旨在使资产评估师的考试更加符合行业需求,提高考试效率和质量。建议考生根据最新的考试要求和科目调整,合理安排复习计划,确保顺利通过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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