绥化市教师职称?
绥化市的教师职称评审工作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评委会严格按照《黑龙江省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价标准》进行评审。在评审过程中,绥化市教育局要求各地各学校在组织推荐过程中严格执行职称评审的“六个严格”和“十个严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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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的“六个严格”包括:
1. 严格落实省市职称评审政策;
2. 严格落实指标一次性分配到学校;
3. 严格落实师德师风“一票否决”;
4. 严格落实推荐材料弄虚作假“一票否决”;
5. 严格落实基层学校评审推荐程序;
6. 严格落实评审推荐纪律要求。
“十个严禁”包括:
1. 严禁各地职称评审指标分配违规操作;
2. 严禁各地各学校审核把关不严;
3. 严禁各地各学校擅自增减工作程序、调整评审标准;
4. 严禁各地各学校人为制造紧张气氛、制造谣言、传播谣言;
5. 严禁各学校推荐程序不规范、不严格;
6. 严禁申报教师违规取得参评资格;
7. 严禁职称评审工作人员违反廉洁纪律;
8. 严禁参与职称评审的工作人员跑风漏气或散布不负责言论;
9. 严禁在教师职称评审过程中徇私舞弊;
10. 严禁在教师职称评审过程中滥用职权。
绥化市教育局还设立了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确保职称评审工作的公正性。
近期,绥化市2024年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工作已经完成,共有481位同志通过了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357位同志通过了一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公示时间为2024年12月4日至12月10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可以通过书面形式向绥化市教育局教师工作科反映。
建议相关教师在申报职称时,仔细阅读并遵守评审规定,确保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以维护职称评审的公平性和公正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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