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资产计提后可以转回?
可以转回的资产减值准备主要包括以下几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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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货跌价准备:
如果企业原先对某些存货进行了减值计提,但后来发现这些存货的市场价格上涨或者销售情况好转,那么可以将减值计提转回。
坏账准备:
如果企业原来对某些应收账款提取了坏账准备,但后来发现这些账款仍有收回的可能性,那么可以将坏账准备转回。
债权投资减值准备:
包括其他债权投资计提的减值准备,如果其价值恢复,可以转回。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减值准备:
如果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上升,可以转回减值准备。
合同取得成本与合同履约成本:
如果这些成本由于某些原因(例如合同取消或客户履行完毕)不再需要,可以转回。
需要注意的是,以下资产一经计提减值准备则不得转回:
长期股权投资。
采用成本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
固定资产。
生产性生物资产。
无形资产。
商誉。
探明石油天然气矿区权益和井及相关设施。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
在建工程。
工程物资。
此外,一些短期减值或跌价准备可以转回,例如存货跌价准备、坏账准备、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减值准备、持有至到期投资减值准备、消耗性生物资产跌价准备、贷款损失准备、未担保余值减值准备、损余物资跌价准备、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值准备、长期应收款——应收融资租赁款等。
建议在实际操作中,企业应严格按照相关会计准则和规定进行减值准备的计提和转回,确保财务报表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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