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部门资产评估?
政府机关资产评估是指由专业资产评估机构对政府机关拥有的资产进行评估的过程,旨在确保资产价值的准确性和公正性,并保护国有资产所有者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以下是关于政府机关资产评估的一些关键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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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目的
资产评估机构参与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主要是从专业功能角度支持管理制度的落实,提供资产价值尺度。
适用范围
市本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法适用于市本级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监察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民主党派机关和社会团体及其他各类事业单位所涉的资产评估项目。
评估程序
市本级单位国有资产评估实行备案制,市本级单位经济行为所涉资产评估项目由市财政局负责备案。
资产评估结果必须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未收到反对意见后方可申请备案。
办理程序和期限:市本级单位对评估报告无异议的,将备案文件材料上报主管部门;主管部门初审同意后,应在自评估基准日起9个月内将备案材料报送市财政部门;市财政部门收到备案材料后,应在10个工作日内办理备案手续。
监督管理与法律责任
受托资产评估机构和在评估报告中签字的评估人员应当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以及资产评估准则和执业规范,对评估报告的合法性、真实性和评估结论的合理性负责。
市财政局、主管部门、市本级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存在违反本办法规定或不正当使用资产评估报告等违纪违规违法行为的,按照党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纪律规定追究相应责任。
政府采购资产评估
政府采购资产评估是政府采购监督的一种手段,通过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等方式,由专业资产评估机构对政府采购价格的公允性进行判断。
评估情形
应当对行政单位相关国有资产进行评估的情况包括:没有原始价格凭证的资产、拍卖、有偿转让、置换国有资产以及其他依照国家有关规定需要进行资产评估的情形。
评估范围
行政事业单位在资产拍卖、转让、使用、置换、购置等经济行为中,通常需要进行资产评估。
评估法规依据
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法依据财政部《国有资产评估管理若干问题的规定》等相关文件制定,旨在正确体现国有资产的价值量,保护国有资产所有者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
通过上述内容,可以看出政府机关资产评估是一个严谨、规范的过程,涉及多个环节和法律法规,旨在确保国有资产的合理评估和有效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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