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公桌椅发放会计分录?

办公桌发放的会计分录主要涉及以下几种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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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买办公桌并作为固定资产

购买时:

```

借: 固定资产——办公桌椅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 银行存款/应付账款

```

如果办公桌价值较低,可作为一般办公用品,直接计入“管理费用”科目:

```

借: 管理费用

贷: 银行存款/应付账款

```

购买办公桌并作为低值易耗品

购买时:

```

借: 周转材料——低值易耗品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 银行存款

```

领用时:

```

借: 管理费用——办公费(根据费用所属部门计入相关科目)

贷: 周转材料——低值易耗品

```

自产的办公桌用于非应税项目或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

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应视同销售处理:

```

借: 管理费用/销售费用——办公费等

贷: 库存商品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

建议

固定资产:适用于长期使用、价值较高的办公桌。

低值易耗品:适用于价值较低、使用期限不满一年的办公桌。

视同销售:自产自用的办公桌在特定情况下需要视同销售处理。

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选择合适的会计处理方法,确保会计处理的准确性和合规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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